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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公墓的阐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12-03  浏览量:0次

本文提出了生态公墓的概念,从公墓环境、殡葬活动、殡葬经济三方面阐述了生态公墓的丰富内涵,分析了生态公墓的技术、经济、文化的生态思想特征以及整体、 高效、持续、和谐的本质特征,提出了生态公墓建设的标准,划分了生态公墓所经历的生态卫生、生态安全、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的基本阶段,从生态规划设计、环 境建设与生态修复等方面阐明了生态公墓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对策,对促进当前绿色殡葬的研究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生态;公墓;特征;标准;对策
    
     殡葬事业作为国家公用事业和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时期愈加显示出重要的社会意义。以“减少殡葬对自然资源的 消耗和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殡葬体系并保持与之相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为目标的殡葬事业,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 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的需求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殡葬改革,民政部适时提 出了“绿色殡葬”、“生态墓地”等先进理念,旨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葬改革,把传统殡葬文化和殡葬改革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使殡葬管理和改革定位于既由政府 强力推进又有全民自觉参与、既能实现殡葬管理法规追求的社会效益,又能充分体现社会对死者及其家人的人文关怀,更好地解决殡葬领域一系列的人口、资源和环 境问题,使生者、故人与环境友好和谐相处。民政部先后于2005年11月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生态墓地建设研讨会”,2006年2月在海南省海 口市召开了“全国绿色殡葬与和谐社会研讨会”,2007年5月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生态墓地建设座谈会”,研讨和交流了推行树葬、草坪葬和骨灰 撒散等生态葬法的经验和体会,推广了节约型和环保型的创新葬法,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骨灰处理方式多样化指明了方向。
     笔者曾撰文把“绿色殡葬”概括为“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设施设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殡葬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殡葬综合效益的协调统一 为目标,以倡导殡葬标准化为手段,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殡葬活动规范,推动人类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模式”。生态公墓则是在绿色殡葬理念的 引导下对“入土为安”传统殡葬文化的正确导向,也是国土整治和城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生态公墓的内涵
     生态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公墓首先要处理好人、公墓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的殡葬活动环境,又要保护好周围的自然环境。对自然 界的索取要少,即对自然资源的少费多用(包括节约土地),在能源和材料的选择上,做到减少使用、重复使用、循环使用以及用可再生资源替代不可生资源;对自 然环境的负面影响要小,即减少排放和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以及减少光污染、声污染、视觉污染等等。
     生态公墓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方法,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挖掘公墓区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构建生 态健康、景观适宜的殡葬环境和文明和谐的殡葬文化,形成生态良性循环的以墓葬为主要殡葬功能的公共场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 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生态公墓作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对应的人类殡葬活动新的空间组织形式,是一定地域空间内资源高效利用、环境 和谐、发展持续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殡葬活动区。生态公墓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涵:
     1.公墓环境生态化
     生态公墓是生态化的园林公墓,主要表现为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最大限度地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环境及其演进过程,保证殡葬活动始终保持在环境承载能力之 内。“园林公墓”是利用环境景观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公墓,进一步完善公墓绿地系统,有效防治和减少园区各种污染,实施清洁的殡葬活动,促进园区中人与 自然的和谐,使殡葬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
     生态园林是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而建设的园林绿地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乔木、灌木、草本和藤本植物被因地制宜地配置在一个群落中,具有不同生态特性的植物能 够充分利用阳光、空气,土地空间、养分、水分等,构成一个和谐有序、稳定的群落。这也是把园林绿化作为主要手段,因势利导地利用对公墓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 的有利因素和改造不利的因素,从整治国土、促进生态平衡的高度全面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充分体现人类物质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公墓提供最重要的服务之一就是能让公众在空气清新、环境幽静的园区内进行殡葬活动。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复层混交绿化模式,模拟再现自然植物群 落,可为人们提供植物品种丰富、环境景观宜人的殡葬活动空间;通过变“平面型绿化”为“立体型绿化”,扩展绿化的范围,发展垂直绿化及竖向植物造景功能, 可有效地减少空气和噪声的污染,为人们提供更高层次的殡葬文化活动需要和生存发展的绿色生态环境。
     2.殡葬活动生态化
     即公墓殡葬活动的和谐。生态文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自然与社会生态关系上的具体表现,公墓殡葬活动的生态化主要表现在人们有自觉的生态环境价值观,殡 葬活动质量、人口素质、健康水平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相适应,有一个保障人人平等、自由、安全的公共环境,形成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风气、自觉的生态意识和 环境价值观。
     3.殡葬经济生态化
     即公墓建设与发展保持经济高效。生态公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全方位体现“节约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创造高效低耗、无废无 污、健康舒适、生态平衡的殡葬环境,提高公墓的功能、效率与舒适度。生态公墓的殡葬经济生态化主要表现为采用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在经济发展上追求质 量与效益的提高,努力提高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按照生态经济原理,应用生态工程的方法,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建成具有完整的生命周期、高效的代谢过程及 和谐的生态功能的园区,其目的是消除殡葬污染,提高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将环境保护融入殡葬活动和消费中,将废物的处理寓于利用中,达到生态、社会 及经济效益的多重目标。
     二、生态公墓的特征
     (一)生态公墓的思想特征
     生态世界观决定了生态公墓是在人与自然系统整体协调、和谐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功能。生态公墓作为面向生态文明时代的人类殡葬活动场所,其内涵反映了生态文 明的思想,它不仅需要对殡葬活动区域的物质环境、空间形态的重建、重构,还必须考虑社会功能、人类生态、道德伦理、文化价值,对传统殡葬文化、经济、技术 等方面进行变革,特别是殡葬文化的创新。
     1.生态技术层次
     由于工业文明技术方式存在建造机理的本质缺陷和社会文化条件的弊病,给自然、社会和人的存在造成了破坏性影响,严重影响了生态稳定和有序。而以信息技术、 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和空间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技术革命,主张和其他生命物种相互依存、共同繁荣,对资源和能源进行可再生利用,投入少量 的能量,产生很低的污染或完全没有污染,不以经济增长为惟一的目标,兼顾人类健康、环境保护目标,实现资源的多层次利用。生态公墓对技术选择的基础不仅仅 是技术的考虑和论证,而且还包括经济、文化、环境、能源和社会条件的标准。
     2.生态文化层次
     生态文化摒弃了人统治自然的思想,是一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公墓作为承载殡葬文化的环境空间,展示着生态文明时代的价值、观念和理想,具有殡葬 活动民主化、多样化、丰富性的特点,能够从人与自然整体的角度来协调、统一不同背景下文化的发展,不同信仰、不同种族、不同阶层的人能在这个区域内共同和 谐地进行殡葬活动。
     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是生态公墓的灵魂,生态公墓从其文化观念意识的深处,崇尚健康、节约、人道、平等、公正、民主、协调、共存、精神追求与物质满足的协 调、多种文化的互补与渗透等,而反对浪费、掠夺、急功近利等。生态公墓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保持传统文化精华的传承与动态发展的统一,另一方面在全球化浪潮 中保存一种比较完整的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生态。促进公墓生态环境向可持续的生态系统演变,有利于国家提倡的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有利于促进人们传统殡葬活动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
     3.生态经济层次
     工业经济发展模式是以最少的花费、最快的速度、最短的周期去谋求最多的利益,这种“外在化”的资源经济最大缺陷在于过度使用自然资本和物质资本。生态公墓 建立的是一种以人力资本占主体的集约内涵式的知识经济”,这种“内在化”的经济活动注重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尽可能实现资源的区内闭路循环,减少对外 部环境的依赖,并实现外部“生态成本”的“内部化”,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短缺以及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问题,实现以最少量的资源投入和最低限度的生态环境代 价,为人们提供最充分、最有效的殡葬服务。
     (二)生态公墓的本质特征
     由于我国政策规定公墓应利用荒山瘠地而建,因而公墓是一个不完整的生态系统,其生态环境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有限性,其空间有限(对人的容量)、资源有限 (对人的物质要求满足程度有限)、调节能力有限(对污染物)。二是依赖性,公墓作为城市的一个“点”,其建设与管理离不开周边地域的资源和物质的供应。三 是整体性,公墓生态环境与其周边地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公墓与传统公墓相比有着本质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整体性
     生态公墓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手段与决策系统,在建设中坚持合理布局,不仅有良好的空间环境,而且还有适宜的人文和自然景观。生态公墓不是单单追求环境优美 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在整体协调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新秩序下寻求发展,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以及对人类殡葬活动质量的提高。
     2.高效性
     生态公墓一改传统公墓和现代公墓“高能耗”、“非循环”的运行机制,以循环经济为本,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实现废弃物 循环再生和利用,使生态公墓中所有能源和原材料保持清洁并得到充分利用,达到人、动物、植物之间的共生关系协调地。
     3.持续性
     生态公墓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采用“掠夺”的方式促进公墓暂时的“繁荣”,以保证其健康、持续、协调地发展。
     4.和谐性
     生态公墓的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生态公墓是一个优美的园林环境,更是一个满足人类殡葬需求、文化气息浓郁、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生态环境。
     三、生态公墓建设
     公墓生态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生命支持系统的活力,包括园区生态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强弱,以及园区内外物质代谢链的闭合、循环和滞竭 程度。公墓可持续能力的提高和维持有赖于对公墓环境、经济和文化因子间复杂的人类生态关系的综合规划及系统管理。
     (一)生态公墓建设的标准
     生态公墓充分考虑和利用生物之间的空间需求、生存竞争、食物链等因素,最大限度地顺应(或营造)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以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性。生态 公墓还包括节能、环保、高效益、低维护等内容。生态公墓的建设与发展应当贯穿景观生态理论,增强公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对后代满足 其需要的能力不构成危害的发展,亦即谋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在保持和增强未来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当代人需求,提高 公墓整体服务质量。
     参照生态城市的相关标准,我们可以初步确定生态公墓的基本标准:
     1.布局合理
     公墓布局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把公墓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建立良好宜人的殡葬活动环境空间,使公墓功能协调,符合生 态平衡要求,充分体现文化品位和个性特征,坚持继承传统殡葬文化,保持地形地貌的自然形态,使公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形成独具特色的公墓人文、 自然景观。
     2.基础设施完善
     生态公墓具有高效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和决策系统,不仅物流、人流、信息流等设施完备,而且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也应齐备完善。公墓的基础设施系统主要包括 供水、供电、通讯信息、交通道路、消防、应急救援等系统,公墓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是衡量一个公墓基础建设水平、公众服务能力和预警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指 标,生态公墓要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95,而且确保设施完备、高效、稳定。
     3.环境质量高
     殡葬活动需要一个清洁安全的环境,殡葬活动污染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经无害化处理的园区垃圾数量占园区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 比)≥90;污水处理率(指园区污水处理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80,再生水利用率(指园区污水再生利用量与污水处理量的比率)≥50。
     生态公墓不仅要求空气、水、声学等环境质量达标,而且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公墓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 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300,物种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 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0.5,本地植物指数(指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0.7,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 流系数小于0.6的地面)的比重≥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公墓中乔木、灌木、草坪 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5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5。
     4.社会环境稳定
     生态公墓不但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且必须有一个平等、自由、公正、伦理和道德的稳定社会环境。生态公墓的管理者和殡葬活动者环境保护的意识 强,公众自觉参与环境管理率高。生态公墓实施文明的殡葬消费,严控废物产生,一旦产生废物应按设定的方案进行回收、再生和再利用。
     如公众对公墓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指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公墓安葬遗体或骨灰数的1)对公墓生态环境满意(含基本满意)的人数占被抽查的公众总人数的百分比]≥85。
     (二)生态公墓建设的阶段
     生态公墓建设是一个渐进、有序的系统发育和功能完善过程,一般都要经历生态卫生、生态安全、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等阶段。
     1.生态卫生
     公墓的生态卫生系统由技术和社会行为所控制,自然生命支持系统所维持的人与自然间的生态代谢系统,由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殡葬环境系统、废物管理系统、卫 生保健系统共同组成。通过采用生态导向、经济可行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工程方法处理和回收殡葬活动废弃物,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以便为人们提供一个整洁健康的 殡葬环境。
     2.生态安全
     公墓是人们安葬死者骨灰(或遗体)并进行追思悼念的公共场所,因而要确保殡葬活动的生态安全,主要包括殡葬环境安全(空气、水、土壤的面源、点源和内源污染)、生命安全(生理、心理健康,社会治安和交通事故)、减灾(地质、流行病及人为灾难)等。
     3.生态景观
     生态景观是包括地理格局、水文过程、生物活力、人类影响和美学上的和谐程度在内的复合生态多维景观,生态景观规划旨在达到物理形态、生态功能和美学效果上 的创新,遵循整合性、和谐性、流通性、自净能力、安全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等科学原理,强调通过景观生态规划与建设来优化景观格局及过程,减轻殡葬活动对 环境的影响。
     4.生态文化
     生态文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自然与社会生态关系上的具体表现,是生态建设的原动力,公墓生态文化的核心是影响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启迪人的生态境界,诱导一种健康、文明的殡葬消费方式。
     各地公墓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依以上四个层面制定发展目标,基础比较差的公墓应从前二项抓起,而总体水平较好的公墓则应重点抓好后二项建设。
     (三)生态公墓的建设内容
     1.生态规划与设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的同时,对殡葬活动的环境质量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理想的殡葬环境应该是一 个与大自然和谐共存的空间,是一个以人为本、宁静而优美的自然生态空间,人们在其中进行殡葬活动有一种慰藉感、安全感、满足感。
     财富、健康、文明是衡量公墓生态建设成就的重要指标,财富是形,健康是神,文明是本。公墓生态建设应从本抓起,达到形与神的统一,其前提是要搞好生态规 划,促进硬件(资源、技术、资金、人才)、软件(规划、管理)、心件(人的素质、行为、观念)能力的三件合一。
     公墓的生态规划包括生态概念规划、生态工程规划和生态管理规划。生态概念规划包括自然和人文生态因子规划,空间、时间、数量、结构、序列的生态关系规划, 生产、生活、流通、调控的生态功能规划,物质代谢、景观肌理、社会文脉、管理体制、安全保障的生态网络规划。生态工程规划包括水、能源、景观、交通等的系 统工程规划。生态管理规划包括生态服务、生态代谢、生态文明的管理。公墓生态设计就是以生态学的理论为指导,将公墓作为一个有生命的机体,通过设计、组织 公墓内外空间中的各种物态因素,使其自身形成一个与自然生态相平衡的良性循环体系,物质能源在公墓生态系统内部有序地循环利用,获得一种高效、低耗、少 污、生态平衡的公墓环境。公墓生态设计是一种由生态伦理观、生态美学观共同驾驭的公墓发展观,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注意与自然环境的结合和协作,使人的行为与自然环境的发展取得同等地位,这是生态设计的最基本内涵。设计者应正确认识到公墓仅仅是环境中的一分子,要以一种谦逊的姿态处理与环境的关系,给予自然环境以更多的关心。
     二是善于因地制宜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和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今后公墓的发展势必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内展开,为了节省有限的土地,必须建立高效的空间体 系,如在地面上建立亲和大自然、充满人情味的艺术墓地,利用生态技术充分开展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等,使公墓地面、地下、空中连接为有机协调的立体网络。还 要力求公墓节能和生态平衡,也就是减少各种资源和材料的消耗。
     三是注重生态公墓的地方性。任何一个公墓项目,都必然建立在对特定地方条件的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包括地域气候特征、地理因素、地方文化与风俗、公墓机理特征、有利于环境持续性的各种能源分布,如地方材料的利用程度和持久性以及当地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
     2.生态建设
     生态公墓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理想的殡葬活动场所。生态公墓建设实质是从人 类生态学的基本思想出发,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建设,并采取行政、科技等手段,促进系统向更有序、稳定的方向发展。
     生态公墓建设与管理是一项不断更新、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公墓管理者要强化生态意识、环保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眼光。人们希望生态公墓具有良好的自然生 态系统、较低的环境污染、完善的资源利用体系、舒适清洁的环境。这就需要以人类的精神福利为根本,追求实现人、园林植物及其景观、公墓环境三者间的和谐共 存,使殡葬活动者、人工设施、殡葬文化与绿色环境等各个方面达到最理想的配置。
     一是人与园林环境的和谐。生态美的核心是和谐,包括物种间的和谐、生物与生境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是殡葬活动中的主体及核心,在公墓生态环境建设 中,既要满足殡葬活动对园林空间的可及性,又要考虑园林环境的自我维护能力,使人们愿意进入殡葬场所内开展有益的殡葬活动并与园林环境和谐共处。
     二是人工设施与园林环境的和谐。墓碑、雕塑、园林小品等人工设施是公墓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公墓建设中力求使这些人工设施与殡葬环境融为一体,一方面要保 持园林环境的自然特点,满足人类对自然的心理需求。另一方面应借助人工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墓空间的功能属性,使公墓的园林环境具有现代殡葬文化气息和时代 特征。
     三是殡葬文化与公墓环境的和谐。公墓的生态建设既要继承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殡葬文化,又要满足人们现代殡葬活动的需要,因此要结合当地的殡葬文化,形成具有特定殡葬文化氛围的殡葬环境,实现两者间的和谐。
     生态公墓是全新的公墓发展模式,它不仅包括物质环境的“生态化”,还包含社会文明“生态化”。生态公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以可持续的 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公墓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建设目标,合理协调自然、社会和经济三方面的要求,实现生态公墓综合效益的稳步提高。
     现代公墓是一类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未来公墓环境建设要实现几个转变:一是从物理空间的需求上升到人的殡葬活动质量的需求。二是从污染治理的需求上升到人 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三是从公墓绿化需求到生态服务功能需求。四是从面向形象的公墓美化到面向过程的公墓可持续性发展。也就是要引进天人合一的系统观, 道法天然的自然观,巧夺天工的经济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实现公墓建设的系统化、自然化、经济化和人性化。
     3.生态修复
     生态公墓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遵循公墓建设与自然相协调的思想。公墓的产生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营造了越来越多的人工环境,从而使公墓演变成典型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公墓的发展要尽可能地保护原有的自然系统,使公墓尽可能在自然的状态中得到发展。
     生态修复是基于对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辩证关系的环境保护理念的创新。公墓的生态修复,是通过一定的人工辅助措施,促使公墓自然环境本身固有的再 生能力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保护和改善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建立和维系与自然条件相适应、相对稳定并良性发展的生态系统。
     一是提升公墓生态设计水平。公墓的生态设计要贯彻自然修复优先的原则,体现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有生态的破坏和恶化。尽量保留原 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避免大规模的土方改造工程,把公墓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到最低程度,利用生物修复技术,构建层次多、结构复杂和功能多样的植 物群落,增强绿地的稳定性和抗逆性,实现人工的低度管理和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提高绿化覆盖率。提高绿化覆盖率是经济而有效的生态防护措施。如从生态学和植物生态习性原理出发,充分利用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抗污染、杀菌、滞尘、降 温等功能,形成观赏型、防护型、经济型的“生态墙”,使围墙在功能上产生质的飞跃,起到改善公墓生态系统的环保功能;每隔几个车位种植树冠较大的乔木以遮 挡阳光,地面铺砌植草砖,尽可能地增加绿地面积的“绿色停车场”,能有效地改善其生态环境。
     三是排水措施与雨水滞留并重。围绕水这一重要的生态环境因子进行的生态修复工程可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多地使用透水、透 气性好的嵌草铺装地面,代替整体的水泥或沥青铺地,使大部分硬地变成半绿半硬的生态型的中性铺装场地,可增加雨水的滞留与渗漏,调节空气湿度;减缓绿地坡 度,降低雨水径流速度,为雨水的下渗创造条件;在绿地雨水汇流处设立沙石坑、滞水井截流和储存雨水等生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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