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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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补助资金筹措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18  浏览量:0次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服务费。资金筹措通知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要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纳入本区县(自治县)财政预算。鉴于部分区县(自治县)财力较弱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市定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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