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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贪污殡仪馆补偿款被判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量:0次

村支书和报账员一起,贪婪殡仪馆给村里的补偿款12万余元。拿着刚分到手的8万余元,村支书回头就带着村里的党员外出旅行吃喝,花去7万多元,并把剩余的1万多元揣进自个腰包。

  2013年,抚顺市殡仪馆电网改造工程路过抚顺市顺城区会元乡金花村时,由于施工过程中占用了金花村的有些林地,金花村将取得一定的补偿,时任金花村党支部书记兼乡民委员会主任的郭某盯上了这笔补偿款。

  郭某找到担任上报收支收据的村报账员贡某,准备用制造虚伪收据虚列名单的办法套取补偿款。

  依据郭某和贡某的上报数据,金花村应收取补偿款433130元。2013年2月1日,金花村开出收据,从殡仪馆架线工程处收取补偿款188478元。

  依据金花村供给的线下林地、林木补偿款分配明细显现,2013年2月1日当天,村里5名乡民先后领走了这188478元,可是过后检察机关查询发现,这些乡民并没有领走这么多钱。

  明细显现:金花村乡民柴某于2013年2月1日收取补偿款32000元,但柴某通知检察机关,当天自个只领走了22000元。

  乡民王某称,自个家承揽的地应取得4500元补偿款,村支书郭某拿着文件找王某签字领钱后,打电话通知王某,他刚签字的文件上写明的钱数并不是4500元,而是4万多元,并让王某不要张扬,假如有人问就说这是电线杆占地的补偿款。

  经过这种方法,郭某和贡某共贪婪补偿款122200元,贡某分得其间的40000元,郭某拿走剩余的82200元,并没有马上揣进自个的腰包里。

  2013年6月27日,郭某安排村里党员40人到山东旅行,带着我们住在本地的度假村,白日玩耍黑夜吃海鲜,这一趟花去了71000元,均由郭某从贪婪的8万余元中支出。回到村里,郭某把剩余的1万多元据为己有。

  近日重庆公墓得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郭某、贡某犯贪婪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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