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页面:首页 > 四公里公墓 > 新闻资讯 > 陵园新闻

首批公墓遭遇“欠费清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19  浏览量:0次

过去不久的清明节,一则关于墓园催缴费用的通知被广为转发,有扫墓者甚至发现,很多墓园专雇工作人员,蹲守墓穴,讨要管理费。

1990年代,中国经营性公墓大量涌现,随着20年的缴费期先后到期,墓园和丧主一起,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困惑。

所谓20年缴费期限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拒不缴费,墓地该如何处理?如果持续缴费,墓地是否可以永久使用?

“20年”不是终点

对于20年缴费期的问题,广州市民政局下属的殡葬管理中心答复,具体墓穴的使用期限和管理都会按照合同原有规定履行。

但是囿于时代局限,最初的公墓出售时,合同往往约定模糊,没有明确的缴费时间等概念。1990年代初期,广州市民彭明(化名)跟亲戚凑了三万元,在广州中华永久墓园安葬了长辈。从那之后他们没交过其他费用,“当初管理方说好永久的,当然不能再要求续费才能继续使用。”他说,“选择这里,就是冲着‘永久’两个字。”

1992年,民政部出台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意味着墓地可以实施接续性收费。

待到1998年,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提及:“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深圳龙山永久墓园与客户的墓穴使用合同上就写着:“乙方所购墓穴使用期限为二十年,使用期限满根据到期后的国家政策再办理……”这句话的潜台词也是,20年是周期概念,并不是墓地的终点。

中国殡葬协会会长戚学森解释,“之所以定20年,是借鉴了过往的经验,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各地对于骨灰保管室的期限就有规定,很多地方确定骨灰寄存一般不超过20年”。

“另一个原因是消费者的年龄代际标准,一个家庭的殡葬周期大约为20年到25年之间,以20年作为一个合同签理期,能更好地保障合同双方履约。如果一个人70岁时为逝世的家属订立了50年使用期限的墓穴使用合同,50年满时他得120岁,这并不符合实际,他能否履约也存在疑问。另外也考虑到群众的负担,一次交超过20年的墓穴管理费对群众来说是很重的负担。”戚学森说。

除此之外,以20年为周期来约定缴费和使用年限,也是为了尽量减少超期欠费的无主墓,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011年,媒体开始报道各地墓地管理费到期问题,民政部回应媒体称“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对首批20年合同期到期的客户,龙山墓园也采用续管理费就继续使用墓穴的做法。

2012年发改委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再度厘清“墓穴20年”之后的问题,这份文件规定: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也就是说,20年只是个管理和缴费的时间概念,与墓地的使用年限并无直接关系。

超期处理谨慎再谨慎

尽管总有墓主逾期不按时缴费,但笔者采访的诸多墓园中,尚没有一家对未续费的墓穴进行清理,即便是已经面临死墓危机的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后者6万多座墓穴已全部使用,到期和面临到期的墓穴超过3万座,而完成续租的只有6000座左右。

青岛百龄园从2012年6月开始便在官网发布首批墓穴管理费续费通知,但三年过去了,仍有一部分首期墓穴未续费。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墓园并未处理这些墓穴,仍保留原状。

墓园方“手下留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费只是墓园方利润中的“小头”,相对于水涨船高的墓穴费,显得“无足轻重”。如上海福寿园提供的墓地和殡葬服务中,墓地出售费用占据整体收益的87%。

但如果超期欠费的无主墓,数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如果没有政策变动,墓地持续吃紧,经营性公墓为了保证经济效益,很可能对过期未缴费的墓穴进行清理。理论上来讲,这种商业合同不完全是平等的,存在霸王条款,但它毕竟是合法有效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殡葬研究专家杨根来分析。

只是基于墓地的特殊性,墓园方的处理显得异常谨慎。

上海就曾对部分年代久远的无主墓进行清理。上海理工大学教授、殡葬行业专家乔宽元介绍,墓园方多次登报、张贴公告、打电话,确实找不到亲属,才处理了这些老墓。“政府要对无主墓承担责任,处理后墓穴的骨灰应该进行集中安置,并举办公祭活动。”乔宽元说,“上海因为处理得比较谨慎,没发生过矛盾。”

可与无主墓的处理相提并论的是超期骨灰的处理。

2012年开始,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在官网上公示超期骨灰处理清单。对于曾经有姓名和编号的骨灰,在1997年已过缴费期,但直到16年后的2013年,殡葬服务中心才敢有所动作。

这个动作异常谨慎,该市殡葬服务中心需要先对拟处理的超期骨灰进行登记造册,制作公示资料,在网站和中心公告栏上公告30天。除了殡葬服务中心领导的审核,还需要报广州市殡葬管理处进行备案。“在公示期间,我们也通过电话和挂号信的方式再进行提醒。”

而墓穴显然比骨灰格更加复杂。对20年使用周期到期却未续交管理费的墓穴,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暂时表示“将坚持加强催缴费用工作”。

永久有多久?

对于购墓者而言,笔者采访发现,大部分人倾向于一次性缴完所有费用后,永久使用墓穴。

一些墓园正是抓住了购墓者这样的心理,在合同上往往也使用了“永久使用”等模糊字眼。然而,合同上的“永久使用”并不一定是丧主所理解的“永久”。

81岁的陈兴华翻出20年前的母亲墓地的《墓地证书》,上面写着“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盖着“南海市长青投资有限公司永久墓园管理处”的章。而该墓园管理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永久使用指的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公墓使用期限届满。政府批给长青墓园的土地使用期为1993年至2043年,共50年。”

陈兴华对照《购买长青园墓地登记表》才发现,这块墓地从2002年3月7日开始使用,算下来,使用期限实际上只有四十一年。

在2011年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

待到墓园方土地使用期到期后,这块墓地能否通过续交管理费的方式继续使用?墓园方表示不清楚,得看到时国家规定。

墓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究竟该如何界定最终期限,一直有争议存在。

“上海60%的经营性公墓面临死墓危机,而当初制定的墓穴管理费又很低,公墓难以维持下去。为了腾出更多墓穴用地,墓园甚至拆除园内的植被等。”乔宽元建议上海墓穴的合适使用期限为30年。

而中国殡葬协会会长戚学森则认为,“理论上,公墓用地的使用期限由国家规定,但只要墓园在经营过程中土地实际用途和土地性质一致,那么公墓土地的使用应该是永久的。即便墓园破产,其他企业来接盘,也不能改变公墓用地性质,丧主只要续交管理费,墓穴就能继续使用。只是届时国家对续租管理费可能会有新的调整。”他相信, “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办法会对这些问题做出新的规定。”

上一篇:重庆千万元投建宠物公墓

下一篇:村支书贪污殡仪馆补偿款被判刑
返回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