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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尸配阴婚的思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12-01  浏览量:0次

河北省临漳县农民宋某为卖尸体配“阴婚”,竟惨无人道地杀害了6名妇女一事被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在谴责凶手残忍野蛮的同时,也纷纷提出了各 种疑问:在全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的今天,“阴婚”陋习为何依然会存在呢?这种带有迷信色彩的习俗,又引发了哪些新的社会问题呢?那些 花巨款购买尸体的农民,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是否已经构成了犯罪呢?
     带着以上种种疑问,记者进行了更加深入的采访。
      记者在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等地农村中采访时发现,只要提起“阴婚”,当地村民几乎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据临漳县章里集乡一位上了年纪的村民介绍,“阴 婚”又称为鬼婚,指没有成婚的男女去世后,由家人为其寻找一位异性尸体合葬在一起。目的是让死去的亲人在阴间不感觉孤单,能够像活着的人一样成双成对地过 日子。这位老人还称,在当地农村,“阴婚”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阴婚”作为一种带有迷信 色彩的陋俗,不再被社会认可,即使在农村也几乎绝迹了。然而,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阴婚”习俗又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而且已经出现了一 些专门为死者“说亲”的媒人。
      邯郸市方信律师事务所的王现军律师分析说,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阴婚”被理所当然地视为一种愚昧、不文明现象,其荒诞、迷信的性质一目了然,但在邯 郸、邢台,河南安阳、林州及山东聊城、临清等地的个别农村,却有不小的市场。当地不少村民认为,人活着的时候没有成家是一大遗憾,所以死后在阴间就应该得 到“补偿”。而死者的家人也应该尽到这种“义务”,这也是对已故亲人的一种孝敬或怀念。
      王现军律师还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荒唐的例子:前不久,在邯郸市某企业工作的一位中年男子,因公死亡后被家人安葬于邢台农村的老家。而按照当地新近流行 的习俗,只要是成年男女,无论在世时是否成婚,死后都要找一具异性尸体配“阴婚”。这位死者的弟弟遂通过中间人四处打探,费尽周折才找到一具青年女尸,没 成想尸体的价格竟高达两万元。无奈之下,其弟弟便赶到邯郸向嫂子借钱,以便为死去的哥哥再买一个“嫂子”。更可笑的是,其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居然想聘请 律师,通过法律渠道向嫂子讨要购买尸体的费用。
     “阴婚”陋俗死灰复燃,该由谁来管制呢?邯郸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即使在当地农村,给死人办“婚事”也是一种个别现象,并不被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 但是,如果“阴婚”双方的家属都已同意,并且严格遵守了国家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只是自愿将火化后的两个死者合葬在一起,就不能视为违法。因此,尽管这种 习俗带有迷信色彩,目前也只能宣传引导,不能通过强制手段予以干涉。
      据了解,多数人给死者配“阴婚”时,确实出于双方家属的自愿,“迎娶新人”一方也不会花费太多的钱财,一般只需买个棺材及一些衣物即可。但是,由于一些死者家属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只好不惜重金购买尸体,并由此催生出“阴婚”介绍人及地下尸体交易市场。
      据大名县一位农民透露,一般来说,女性尸体的需求量较大,如果死者比较年轻,尸体没有明显外伤,且距离男子死亡时间较近,价格就会高一些。近几年,尸体 价格一直在“节节攀升”,一具年轻女尸最高可卖到两万多元。而那些“媒人”每撮合成一桩“阴婚”,最少可获得二三百元的好处费,有时甚至可以拿到上千元。
      在邯郸市司法部门工作的苗先生认为,尸体一旦成为商品,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首先,个别死者家属为图钱财,可能会将亲人的尸体卖给他人配“阴 婚”,这不仅有悖社会道德,还可能造成死者被偷偷土葬,影响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行。其次,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会采用各种手段获取尸源,甚至图 财害命。如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就曾经因为盗掘已亡女子的坟墓,偷出尸骨高价倒卖而被公安部门拘捕。而当农村大多数死者已实行火化,盗尸之路被堵死 后,他又开始打活人的主意,最终杀害了6名无辜妇女,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恶性“杀人卖尸”案。
      苗先生还分析说,一些为死者配“阴婚”的人,在根本不了解另一具死尸的来源及身份的情况下,就匆匆将尸体偷偷埋葬;而这种尸体交易又多隐藏于“地下”, 一般人因为忌讳很少过问。这等于是在无意之中,为杀人凶犯或盗窃尸体者提供了隐藏罪证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宋某之所以屡屡得手而未被警方发现,与此有很大的 关系。苗先生指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对购买尸体配“阴婚”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记者日前从临漳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县习文乡宋某落网之后,警方根据其供述,又将参与倒卖尸体的大名县李某及永年县的刘、梁夫妇依法逮捕。据犯罪嫌疑人交 代,6名遇害妇女的尸体被分别卖到了邯郸涉县、鸡泽县、永年、邢台威县、河南林州等地农村。目前,所有尸骨已被全部取出,除打工求职时被害妇女的尸体已被 家人领回外,其他4名死者的家人还未找到。当地有关人士认为,犯罪嫌疑人宋某为倒卖尸体,竟连续残害6名妇女,其罪行可以说是令人发指,且对社会产生了极 大危害,相信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对那些非法购买尸体的人员,也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邯郸市方信律师事务所王现军律师说,按照刑法规定,秘密 窃取他人尸体;故意损毁、猥亵、或采用悖逆传统葬俗的方法掩埋、处理他人尸体;当作商品出卖尸体、非法使用他人尸体的行为,均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据办 案民警介绍,在此案中,购买6名被害妇女尸体配“阴婚”的村民,已涉嫌构成侮辱尸体罪,他们将根据具体案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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